時事脈搏 | 2019-10-25 11:11
全國人大原內司委副主任委員、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秦光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上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稱,秦光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因此決定給予秦光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通報稱,經查,秦光榮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度假旅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干預和插手礦產資源轉讓;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肆無忌憚聚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對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破壞等,對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