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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10-22 11:59

申訴署:政府推動電動私家車配套不足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環境局和環保署對電動私家車配套規劃和安排有多項不足,令電動車數目自2014年激增後,公共充電設施未有配合增長。

公署表示,自2016年起政府表示政策焦點為推動公共交通使用電動車輛,再沒有提及推廣使用電動私家車,現時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數目不足,在運輸署轄下的停車場,充電泊車位只佔整體7.45%,房委會轄下的161個停車場,更只有28個設有充電設施;公署指局方亦沒有為現有樓宇設定裝設充電設施的長遠目標。至於私人樓宇方面,政府只是發信鼓勵業主,但普遍沒有意欲設置,認為局方低估有關阻力。

公署又認為,政府公眾停車場充電泊車位管理不善,經常被非電動車或已經完成充電的電動車佔用,令有需要電動車未能充電,加上在非繁忙時段預留充電泊車位給電動車優先使用,並非法例規定,外判停車場營辦商大多自願執行,難以切實執行管理。

公署建議政府清晰交代電動車政策,盡快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有關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內容,作出相應修訂,並加強向市民解釋有關政策。公署建議考慮在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停車場增加充電設施,加強與私人樓宇業主立案法團聯繫,探討以其他方式鼓勵現有樓宇安裝充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