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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9-10-04 20:36

劉士余違紀違法 遭留黨察看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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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公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原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中國證監會前主席劉士余嚴重違紀違法,在調查後,經中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他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調研員;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中紀委指出,經調查後,劉士余身為中央委員,背離初心使命,政治立場動搖,黨性原則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缺乏政治警覺和保密意識;為官不廉,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違規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統工作和提拔職務,為親屬違規購房打招呼,收受禮品禮金。

劉士余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不過,鑑於劉士余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故對其可予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