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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10-04 15:46

林鄭: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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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今早召開特別會議,通過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權力,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止示威人士在遊行集會期間遮閉全部或部分面容,違例者最高監禁一年,明日起實施。

林鄭月娥稱,《禁止蒙面規例》屬附屬法例,是先訂立後審議,將於10月16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她指出,到處破壞的示威者都是蒙面,相信有效打擊非法行為及協助警方執法。雖然政府引用緊急法立例,但只是因為目前出現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並不代表本港進入緊急狀態。

她表示,過去接近4個月,因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示威衝突持續不斷,發生超過400場大大小小的示威、遊行及集會,而這些集會往往演變成暴力行為,已導致超過1100名人士受傷,包括超過300名警察。暴力事件近來亦變得愈來愈頻繁,影響愈來愈廣泛,暴力程度愈激烈,令香港陷入混亂和恐慌,大中小企業對香港前景都非常擔憂,市民亦都問,香港能否回復正常運作及是否仍是安居的地方,社會各界都呼籲放下分歧。

她指出,此前提出正式撤回修例及開展社區對話,希望為香港尋找出路,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提出措施解決香港深層次問題。她稱,社會大眾見到暴力事件近期升級,包括由集中一兩區演變成遍地開花,同時在港九新界各地發生;延伸至港鐵站內投擲汽油彈,情況十分危險;暴力行為由過往破壞公共設施,延伸到暴徒選定的目標商店;對不同政見人士使用私行;以及對圍毆警員,用致命武器襲擊警員,導致警員別無選擇下用槍。

她提到,近日暴力事件有大批學生參與,參與學生佔比上升至現在的38%,近日中槍受傷的亦是一名中學生。她認為,暴力不斷升級,令所有社會秩序處於危險邊緣,須盡一切努力壓止暴力,作為負責任的政府,不能讓法例避而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