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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10-03 17:47

民陣:第一個應禁止蒙面是香港警隊

有傳媒多次指出政府計劃在短期內以《緊急法》推行《蒙面法》,民陣對此表示反對。

民陣認為,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香港警隊,香港警察在最近的行動中,多次濫用致命武力,多次以警棍向他人身體行使致命武力。同時,敬請警隊做好榜樣,不需借《緊急法》權力立法,政府上上下下以身作則,不蒙面的榜樣由前線警員做起。

民陣指出,《緊急法》本是殖民惡法,賦予港督無上權力用以壓制被殖民者的法寶。特首林鄭政府一開先例,等於宣告香港特區「一國兩制」,亦只是中國殖民地,認為必須廢除殖民時代遺留的緊急惡法,阻止行政機關權力膨漲,迫害香港市民。

就民眾生活而言,倉猝立法,可能會令法例影響到有蒙面需要的宗教信仰人士,侵害其《基本法》賦予的宗教自由。民陣重申,民間的訴求已經很清晰,五大訴求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