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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10-02 18:53

警方:使用過期催淚彈機會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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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10.1共施放約1400枚催淚彈,對於有傳媒稱在衝突現場見到有過期催淚彈殻,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表示,未聽聞檢獲過期催淚彈殻的相關報告,而警察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稱,使用過期催淚彈的機會是零。

鄧炳強重申,此前已說過使用過期催淚彈是不應該的,故理論上不應再有過期催淚彈被使用,他亦未聽過檢獲過期催淚彈殻的相關報告。鄧炳強呼籲,如有可向他報告時間、地點等資料,會作出跟進。

汪威遜則表示,警方曾向催淚彈的生產商查詢,獲告知如使用過了最佳日期的催淚彈,不會造成額外傷害,只是有機會令催淚彈未能發射。自公眾關注過期催淚彈的問題,警隊已沒再使用,故使用過期催淚彈的機會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