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 00:00
鄭赤琰
民陣要能放也要能收
民陣串聯社運團體發動的「6.12大遊行」,人數之多創造了香港,示威紀錄;之後,接着幾乎每個周末都出來搞遊行,顯然已搞上癮了,即使把林鄭逼出來宣布撤回《逃犯修例》,依然說:「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否則會繼續,甚至會更大地推動大遊行。
照理,「反送中」是民陣最早提出來反對《逃犯條例》的單一要求,如今已達到目的,理應見好就收,可是把其他節外生枝的訴求堅持不放,那就手尾很長了。再下去,民陣可要把整個運動陷入能放不能收的困境了。
武器在手 怎能不用
不是嗎?在他們提出的「五大訴求」中,第一條反修例總算是「冤有頭,債有主」,目標是鎖定保安局的提案,何況在「6.12」之前,立法會早已自亂陣腳,「行不得也哥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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