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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00:00

專業議政 邵家臻

監頭簿與惡平庸

監房地,有要求不是舉手,而是寫字。例如外籍囚友要打長途電話,要寫字;本地囚友要跟其他囚友寫信傳情,要寫字;就算要求取回之前的病歷紀錄再交給探訪的親友,也要寫字。白紙「藍」字,對管員雙方都有保障,本屬無可厚非,反正在這個監管與被監管的二元關係之中,人人動輒得咎,多寫幾個字不會是多此一舉。 不是「要求」與「被要求」的關係,而是「要求」與「接納/拒絕要求」的格局。在管員之間,存在一本叫「監頭簿」(Request Book)的東西作為溝通平台。可是,這個平台絕非是「平」的,它有很多圍欄,有高有低,有時更有鐵絲包圍。例如因為總主任有機會會看「監頭簿」的緣故,監頭簿的內容就不容有失,以免追究起來,殺錯良民 ...

(節錄)全文共191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