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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9-06 18:11

公僕同性配偶福利案 政府須付訟費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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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為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報稅被拒後,上訴至終審法院,在6月獲裁定得直。

終審法院今日頒下判詞,裁定政府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令撤銷有關決定,並指梁鎮罡與其外籍男伴侶,以及其他有同性伴侶的公務員均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的福利,下令公務員事務局作出賠償,由政府支付訟費。

有關合併評稅方面,法庭下令《税務條例》中「婚姻」一詞,應被詮釋為香港法律承認的任何婚姻、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由兩個有行為能力結婚的人按照當地法律而締結的婚姻,不論該婚姻是否獲香港法律承認,即使是同性人士結婚亦能受《條例》保障。

原被詮釋為「已婚男士」及「已婚女子」的「丈夫」及「妻子」,應被詮釋為「已婚人士及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