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9-06 15:27
政府就晚期照顧立法進行諮詢,包括就預設醫療指示及病人在居處離世的晚期照顧進行立法,諮詢期至12月16日。
食物及衞生局顧問林啟忠表示,預設醫療指示是指以書面陳述,讓病人在有能力之際,決定自己在無能力時拒絕做某些治療,並希望透過立法,令建議措施更暢順,消除法律障礙。
醫管局專責小組顧問謝俊仁表示,預設醫療指示與安樂死不同,病人進行一些只是拖長死亡過程的治療,如果病人不想接受,便可預先設定,在法律及倫理上並不相同。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冼藝泉表示,預設醫療指示需要醫生一段時間觀察,如患癌、器官衰歇、腦退化症等患者情況每況愈下,才會接受病者提出預設醫療指示,
根據醫管局數字,2013年有300多宗預設醫療指示,去年升至1500多宗,反映有關概念在港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