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9-08-12 19:59

鄧炳強:3架水炮車隨時可用

放大圖片

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在記者會表示,3架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隨時可使用,視乎行動需要,以決定運用催淚彈或水炮車驅散人群;不過,強調兩者之間沒有武器等級關係,若集會是和平、非暴力進行,就不用出動水炮車。

對於有人權組織指香港街道狹窄不宜使用水炮車,助理處長麥展豪指出,這是個別報告,強調出動時必須符合大型騷亂引致人命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因堵路令公共安全受重大威脅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