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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8-12 10:00

民權觀察質疑警港鐵站內用催淚彈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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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晚在港鐵葵芳站內施放催淚彈,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催淚彈只能在露天地方發射,質疑警方違反指引。

王浩賢指出,安全指引很清楚,催淚彈只可以在露天或者通風良好的地方使用,催淚彈氣體如累積到某一個濃度,可達致命效果。他質疑警方在室內發射催淚彈時,已違反執法部隊使用催淚彈,以及武器供應商的安全指引。

他又指出,外國有例子,密閉空間用催淚彈會構成嚴重後果,甚至引起死亡。王浩賢認為,催淚彈在人群驅散中應是最後的手段,但最近警方往往在無衝突或者與警方相隔甚遠時已使用催淚彈,其實是過量的武力。

王浩賢又提到,有警員在太古站內向在扶手電梯的示威者使用胡椒球槍,可造成嚴重傷害,亦有可能引致人踩人等意外,質疑警員是想「把人當成活靶發洩」。

王浩賢表示,部分示威者行為已超出和平示威,但政府無回應示威者訴求,形成惡性循環,促請雙方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