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8-03 15:03
新華社引述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出,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志偉(副廳級)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志偉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在公務活動中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收受禮品禮金,在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長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
依據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志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