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9-08-02 11:28

「佔旺畫家」圍警總案 控罪3項改為9項

放大圖片

外號「佔旺畫家」的31歲男子潘浩超,涉嫌參與6.21圍灣仔警察總部,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律政司由原本的3條控罪,改成9條控罪,法院將案押後至9月11日開審,辯方並無申請保釋,期間被告繼續由懲教署看管。

被告早前被控1項襲警、1項刑事損壞及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控方申請修改控罪,分別為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刑事損壞以及7項襲警。

控罪指,潘浩超當晚涉襲擊多名警務人員,包括向警員投擲雞蛋、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員,亦涉嫌損壞警察總部外牆和扶手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