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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00:00

香港脈搏 余錦賢

水炮車不能解決政治問題

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周一會見傳媒,表明堅決支持香港警察嚴正執法和依法懲治暴力後,特區政府昨天隨即控告44名參與周日(28日)港島西衝擊的人士暴動罪,較之前只以非法集結等罪名告示威者,明顯重手得多。 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暴動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2016年旺角騷亂案暴動罪成的梁天琦與盧建民,就分別被判囚6年及7年。故參與7.28激進行動的示威者,隨時要面對數以年計的牢獄生涯。 過去兩個月,儘管反對逃犯修例引發多宗衝擊事件,惟政府並未以暴動罪控告示威者,對於使用「暴動」一詞更顯得進退失據。6月12日金鐘立法會外爆發流血衝突,特首林鄭月娥當晚形容事件為「公然、有組織地發動暴動」,警方聲明亦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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