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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9-07-22 17:47

銀保監:對港再保信用風險因子適用期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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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銀保監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明確把過渡期內香港地區合格再保險機構分入內地直保公司業務時適用的再保險信用風險因子方案期限再延長一年。

2017年5月,原保監會與原香港保監處簽署《關於開展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等效評估工作的框架協議》,雙方承諾自協議簽署日起即進入等效互認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視同對方已達到等效資格,並給予等效條件下的監管便利政策。

下一步,銀保監將與香港保監局繼續就償付能力監管等效互認框架下,雙方可適用的監管便利政策進行研究,共同推動提升兩地保險市場效率和跨區域風險防範能力,促進保險市場的相互開放和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