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9-07-20 14:30

上訴委員會稱要求民陣助遊行者散去不合理

放大圖片

民陣明日再發起反修例遊行,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限制遊行終點必須設於灣仔盧押道與莊士敦道交界,而非民陣申請的中環終審法院。民陣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早舉行聆訊處理,委員會成員現正退席商議。

委員會主席彭鍵基在聆訊上表示,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提出,要求民陣協助在終點籲遊行人士散去,是不合理安排,強調執法是警方的責任。

不過,他同時指出,若遊行終點設在終審法院,由於附近有銀行、酒店和商業區,一旦發生事故會影響本港經濟、商戶和旅遊業,相信若終點設在灣仔盧押道,影響程度相對較低。

警務處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表示,近日大型公眾集會期間或之後都發生暴力事件,程度有升級趨勢;若警方有情報指金鐘屬高危地區,也不在「不反對通知書」中施加額外條件,是失職和不盡本分,強調警方的要求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