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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7-18 13:13

張超雄逃犯修例私人草案已獲律政司簽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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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公民黨楊岳橋和民主黨尹兆堅,分別提出以私人草案修改《侵害人身罪條例》和《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審理台灣殺人案後,工黨張超雄亦提出以私人草案修訂《逃犯條例》,其修訂能使香港與「大陸或澳門除外的地方」,即包括台灣,作出單向性移交逃犯安排。

他表示,其私人草案上月20號已獲律政司法律草擬科簽發證書,並於6天前提交至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至今仍未收到回覆。

張超雄坦言,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將於10月獲釋,如要等立法會復會才審議草案,最快要10月第二個星期。他認為,自己的草案內容相對簡單,希望主席召開特別會議處理,有望在陳同佳獲釋前完成修訂。

對於有傳聞指其修訂會引致抵台的香港政治犯或義士被引渡回港受審。張超雄澄清,其修訂只容許香港單向性引渡疑犯到台灣,不存在台灣逆向性移交至香港,亦不牽涉中國及澳門;至於有人擔心建制派有機會提出修訂令草案變成「送中條例」,他強調,私人草案主導權在他手,即使上到大會亦可隨時撤回,不會讓建制派「偷雞」。

民主黨尹兆堅表示,其私人草案仍在等候律政司簽發證書。他認為,多位民主派議員不約而同提交私人草案,目的只為盡快處理台灣殺人案,尋求公義,他不介意林鄭以政府名義提出草案,惟至今政府仍未有正面回應訴求或提出處理台灣殺人案的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