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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6-29 21:09

習近平簽令特赦部分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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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今日簽署發布特赦令,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為慶祝中國建國70周年,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對9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

對依據今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正在服刑的9類罪犯實行特赦,符合特赦條件的罪犯,包括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獲得省部級勞動模範、曾獲個人一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等。另外,因防衞過當、犯罪時未滿18歲、喪偶並有未成年子女或子女有嚴重殘疾,生活不能自理,被判刑3年以下或餘下一年刑期的囚犯;被裁定假釋已執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釋考驗期的,或者被判處管制的。

同時,國家主席特赦令亦明確,上述9類對象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特赦,包括曾經被特赦又因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不認罪悔改的,經評估具有現實社會危險性的。

此外,貪污受賄犯罪,軍人違反職責犯罪,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販賣毒品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罪犯,其他有組織犯罪的主犯,累犯的亦不得特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指出,今年進行的特赦,是新中國成立後第9次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