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6-29 11:45
私隱專員黃繼兒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獲36宗涉及醫院披露病人個人資料的投訴,強調醫院及醫護人員不能隨意打開大門,披露病人的資料;同時,執法人員即使有法例賦予的權力,亦不能任意當作一把劍,在沒有根據的情況下向醫院索取資料。
黃繼兒指出,醫護人員收到警方索取病人個人資料要求時,要先救人及保護病人個人資料,在披露時要嚴謹考慮,包括平衡披露資料的利益及損害、病人涉及的罪行有幾嚴重、會否有第二種方法處理等,若有需要可以跟隨指引或請示上級,亦可以向法院申請或要求出示搜查手令。
他補充,要披露個人資料作偵查的情況不常見,較多涉及嚴重罪行,例如槍傷以及未成年少女懷孕等,香港未有法例規定通報,目前視乎守則及法庭判詞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