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6 00:00
女播天下 呂婉瑩
要別人原諒
幾年前有過上法庭的經驗。
一天帶同狗狗在露天茶座吃茶,一如以往,將狗帶縮短然後將之繫在座椅腳上,由得牠坐着或躺着。這時有位男士經過,狗狗不知何故突然狂吠,甚至掙脫狗帶撲出去咬了途人的小腿一下,制止牠後即時不斷道歉,表明狗隻已注射瘋狗針,對方腿上有兩點紅印並沒有流血,但堅持要去醫院驗傷,惟有留下聯絡電話。
翌日收到警察電話說我將會被檢控,不久收到傳票要到裁判法院應訊。裁判法院審理原來是將一大群觸犯違例販賣、交通違例和亂拋垃圾等輕微罪行的被告一併叫到同一法庭,排排坐等叫名到裁判官前宣讀罪狀,被告認罪或不認罪。
這些案件九成都是認罪罰款了事,應該好快完結,誰料那天裁判官化身似乎有點火大,幾乎每個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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