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香港財經 | 2019-06-21 18:11

金管局:滬深港通允以在岸價兌換

放大圖片

金管局公布,就「滬港通」和「深港通」北向通下的資金兌換的優化安排發布指引。

目前,投資者通過「滬港通」和「深港通」北向通投資內地股票市場,須以離岸人民幣進行結算。優化的安排旨在為投資者提供多一個選擇,可以透過相關證券公司或經紀商,在指定香港銀行以在岸價為其「滬港通」和「深港通」下的北向股票交易進行資金兌換和外滙風險對沖,而香港銀行亦可就相關頭寸在內地外滙市場平盤。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隨着國際主要的金融市場指數相繼納入內地股票或增加其權重,優化的資金兌換安排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化選擇,提升兩地股市互聯互通機制的便利程度和吸引力,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資金進出內地的中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