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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6-18 10:57

湯家驊:612集會表達訴求 難構成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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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晚見傳媒,澄清並無指金鐘整個活動為暴動,只是某些行為涉及暴動,大部分參與的人是和平示威者毋須擔心。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早在Facebook發文回應,指奇怪對上星期三(12日)的表達訴求活動「定性」為暴動。

他表示,香港不是大陸,從來不覺得有「定性」這回事,在法律上暴動的定義是3個人以上;參與非法集結;作出一些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以及令公眾恐慌。

湯家驊認為,當日絕大部分人是和平聚集,不可能構成暴動罪,與旺角動亂很不同;相信警務處長絕對非這意思。

不過,他又提及,以暴力衝擊警察防線者,明顯地有機會干犯了暴動罪,而在旁支持吶喊者、或有共同意圖者,亦有機會同樣犯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