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8 00:00
周庭DQ案 控方指選舉主任越權
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去年被選舉主任褫奪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的資格,理由是眾志主張的「民主自決」理念完全違背《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周庭事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案件昨開審,經控辯雙方陳詞後,法官宣布押後頒布書面判詞。
代表周庭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表示,選舉主任無權拒絕接納參選人簽署的確認書,亦無權在沒給予機會回應下取消參選人資格。若選舉主任只憑眾志的理念取消周庭的參選資格,或會引起寒蟬效應,令立法會候選人擔憂發表政治演說。
石指出,《立法會條例》第40(2)條只規定立法會候選人須簽署示明該人擁護《基本法》和効忠香港特區的聲明,卻無規定候選人必須同意或服從聲明的內容,只有當候選人無簽署該等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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