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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6-10 08:23

饒戈平:修逃犯後特首可拒中央移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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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表示,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是遵從《基本法》行事,強調修例後,行政長官有權拒絕中央提出的移交要求。

饒戈平接受無綫新聞訪問時表示,留意到修例的討論太政治化,忽略了彰顯公義的法律原意。他續稱:「台灣方面的考慮如果存在的話,我不排除這裏面有政治考慮的因素,而不是從司法考慮的因素。」

有意見認為,修例機制保障不足,如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不能公正處理涉及內地的移交個案。饒戈平回應指,行政長官法理上有權拒絕中央提出的申請,中央政府的指令,如果行政長官認為是不能夠接受,他一定會有各種法律的依據來為自己辯說,中央從尊重和支持特首依法施政的角度考慮,也不會強逼行政長官做一件他認為是超越法律、背法的事情。

對於歐美有政府或組織擔心,修例後會侵犯國民在港的安全和破壞營商環境,饒戈平則稱,修例是針對跨境的嚴重刑事罪行,認為可提升香港決心打擊犯罪的形象。

饒戈平形容,今次修例自回歸以來遲了20多年。香港與內地、澳門及台灣同屬一個國家,一併建立固定移交機制合法亦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