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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6-09 14:18

張超雄促為過勞訂法律定義 讓僱員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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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勞工處委託職業安全健康局,探討工作時死亡與「過勞」等關係,研究計劃於明年底完成。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政府應為「過勞」訂立法律定義,讓僱員因職業引致疾病能獲得賠償。

雖然根據世衞說法,「Burnout」不是一種疾病,而是一種「職業現象」。不過,羅致光稱,「Burnout」中文可以譯作「工作倦怠」,而非「過勞」。張超雄認為,如果因過勞對工作產生厭倦,而令打工作仔情緒出現問題,並非好現象。

張超雄又稱,現時日本、台灣已對「過勞死」有清楚定義,認為政府應更積極,關注「打工仔」工作時間,為標準工時立法。

如果政府不為「過勞」訂立法律定義及為標準工時立法,他指出,可能會有更多「打工仔」因工作過勞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