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8 00:00
何鍾泰
堵塞司法漏洞 修例刻不容緩
政府2月中向立法會提出的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社會、泛民及部分建制派人士的爭議,泛民更兩次上街遊行,有人亦提出替代方案。回應商界的訴求,保安局於3月下旬宣布由提出修訂條例中的46項罪行中,剔除破產及證券期貨交易等9項罪行,同時把移交逃犯門檻提高,只處理可能判監3年或以上罪行的個案;到5月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把可引渡罪行的刑期由3年提高至7年,以及增加多項保障人權的措施。
關乎國安 迫切需要
修訂條例不單引起各方激烈的爭議,一些外國駐港領事亦提出「外交照會」反對《逃犯條例》,擔心他們在港的國民會受牽連而被遣送至內地;亦即是說,反對聲音已提升至國際層次。明顯地,外國官方也好、企業也好,有些人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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