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7 00:00
自由的國度 盧安迪
同性婚姻問題芻議
上月台灣通過《同婚專法》,容許同性伴侶向政府進行結婚登記,令同性婚姻再次成為各地的輿論焦點之一。很多人視這次立法為「平權」的進步,但我不太同意,因為我們應關心的不是各人待遇是否「平等」,而在於待遇究竟是「平等地正確」抑或「平等地錯誤」。
同性伴侶權利有其他方式保障
舉個簡單的類比,現時美國只要求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成為潛在的徵兵對象。一些左翼朋友以「男女平等」為由,爭取政府要求女性公民也進行兵役登記。諷刺的是,他們很多是從六十年代高呼「make love, not war」開始,一直抗議徵兵制度的人,而他們現在爭取的事情只會擴大徵兵制度,跟取消徵兵的目標背道而馳。如果既支持男女平等,又反對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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