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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1 00:00

鄭宏泰 陸觀豪

凝聚三政共識 立法利民益彰

近日城中熱話,莫過於修訂《逃犯條例》及相關法律,不但爭論不休,未有共識,亦政治立場掛帥,更掉進大國博弈狹縫之中,令人憂慮。 條例修訂草案已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正常審議卻膠着無寸進,連推選「法律草案審議委員會」主席一項亦遲遲未能落實,遑論展開審議工作。政府於是選擇直接在立法會大會審議,而這樣又難免引來其他爭議。 不論中外議會,立法既約束百姓,也約束政府,故須謹慎行事。法案提交立法機關,經三讀程序,期間詳盡審議,巨細無遺,始頒布作實。換言之,立法需有「三政」共識:政治共識是立法目的,政策共識是執法取向,政道共識是審議過程。 事先游說 減低爭拗 想當年美國民主黨人克林頓以46歲壯年入主白宮,躊躇滿 ...

(節錄)全文共290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