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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 00:00

內地存託憑證業務 鼓勵人幣跨境收付

人民銀行和外管局發布《存託憑證跨境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並立即實施,鼓勵存託憑證業務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收付,和通過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完成跨境人民幣資金結算。該辦法所稱的存託憑證,包括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在中國境內發行的存託憑證(CDR),以及境內企業在境外發行的存託憑證。 CDR朝出台再邁進一步 去年6月,中證監下發數份文件,明確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細則,標誌着CDR正式啟動。內地金融業界人士認為,人行推出上述辦法,意味CDR出台再邁進一步。 人行公告指出,辦法內容包括存託憑證發行資金管理、存託憑證跨境轉換資金管理、存託憑證存託資金管理和統計與監督管理等。人行及其分支機構 ...

(節錄)全文共51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