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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00:00

小米副總裁被炒涉猥褻遭拘留

內地媒體報道,小米集團(01810)解僱副總裁兼國際部員工汪凌鳴。小米人力資源部發出內部處罰通知郵件,汪凌鳴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規定,即涉嫌猥褻,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前年加盟 主責非洲業務 據政府公開訊息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規定指: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汪凌鳴於2017年上半年加入小米,曾任小米公司副總裁、兼任銷售與服務部總經理。小米今年1月曾發集團文件,為盡快推動小米非洲業務的拓展 ...

(節錄)全文共3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