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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9-05-21 20:46

科創板註冊申請文件未經同意不得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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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申請相關文件是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過程中,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註冊申請文件受理後,未經中國證監會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動。

各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和其他相關從業人員,應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科創板各項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切實履行訊息披露、事項報告等義務,積極配合審核工作,全力確保申報質量。

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持續加大對科創板保薦業務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的法定職責,做好盡職調查和訊息披露工作,充分把控項目風險,切實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推動科創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