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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00:00

香港荷蘭允互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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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與荷蘭金融市場管理局就荷蘭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簽署《諒解備忘錄》,將允許合資格的香港集體投資計劃及荷蘭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UCITS)透過簡化程序,在對方市場銷售。 簽備忘簡化程序 《備忘錄》就跨境銷售合資格香港集體投資計劃及荷蘭UCITS建立訊息互換、定期溝通及監管合作的框架。此外,荷蘭基金經理如獲委任為在證監會認可司法管轄區計劃制度下、合資格的其他歐盟UCITS管理人,有關基金的認可事宜會以一套簡化程序處理。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與荷蘭金管局訂立的新框架,不僅為兩地市場的資產管理行業開拓機會,亦為香港和荷蘭的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選擇。該會致力發展香港成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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