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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5-14 10:15

曾蔭權終極上訴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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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監12個月,他就定罪上訴到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早上開庭審理。

曾蔭權與妻子曾鮑笑薇在上午9時半前抵達法庭。今日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張舉能,非常任法官紀立信負責審理案件,預計審訊需時一天。

高等法院2017年經陪審團裁定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定罪上訴在上訴庭被駁回,但刑期上訴成功,由監禁20個月減至12個月,他早前已經完成服刑出獄。

有關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參與行政會議就雄濤廣播聲音牌照申請的決定,未有申報他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洽租對方在深圳東海花園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