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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00:00

保險解碼 周榮佳

法例超載定義與保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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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到一個客戶有趣的查詢,是關於汽車保險的問題。現時法例規定,每輛汽車都有載客人數上限,超載會被檢控之餘,一旦發生意外,保險亦不會賠償。惟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未滿3歲的小童可不計算在法定人數內,而3名3歲以上但不高於1.3米的小童,則可視為兩名乘客。 超出法定人數 有權拒賠 我的客戶與家人打算開車去郊遊,他開的是五人車,可是卻有3名大人及3名小童。如果根據上述法例,所有人全坐在車上都不會被視為超載。但為安全起見,他也來問我意見,在此情況下,保險公司會否受理。 這位客戶的顧慮相當周全,原來保單的第三者保險條款是按車輛的法定人數作出保障,而不會理會乘客的年齡,即3名大人及3名小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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