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5-08 09:20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坊間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意見,相信政府認為當中很多都是基於危言聳聽,偏離一般法律原則及移交原則,因此會認為可取之處不多。
湯家驊指出,只要是有建設性,以及合乎法例基本原則的建議,政府仍會考慮。他認為,政府可考慮修改條文,將不予理由拒絕移交的保障範圍,由中國國籍公民改為香港永久居民,加大保障範圍,亦可考慮加入條文,要求引渡申請地要盡量執行國際人權公約14條,保障被移交人士的基本公平審訊權利。
湯家驊又指,「港人港審」不可行,是由於多數國家及地區都不會將嚴重罪行的審判權,交與其他地方執行,而不向未簽國際人權公約的國家及地區移交罪犯,亦會限制特區政府與其他地區現行或將來簽署長期移交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