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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5-06 15:24

廣西男子從事邪教活動被判監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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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反邪教》今日披露,今年3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陸川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被告人尤從運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

現年56歲的尤從運,於2015年5月2日,因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7年9月3日,刑滿釋放;2018年11月9日,因利用邪教活動擾亂社會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2018年11月20日,因涉嫌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依法執行逮捕。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10月19日下午,被告人尤從運將其手寫、打印、複印的18份全能神宣傳資料郵寄給陸川縣公安局局長以及鄭某等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尤從運曾因從事邪教活動被追究刑事責任,現又從事邪教活動,其行為已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依法予以懲處。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