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5-03 18:04
立法會法律顧問今日就修訂《逃犯條例》去信政府提出質疑,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表示,法律顧問信件最重要一點,是向公眾說明,法案委員會一直在運作,並非如建制派般危言聳聽。
他續稱,關於「個案形式引渡的法律理據」、「中港引渡五大原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一直避而不答,故此十分歡迎法律顧問的查詢,亦促請政府認真盡責回覆。
法律顧問致函保安局的信件提到,修例後若政府決定處理移交請求,行政長官會發出證明書以啟動程序,要求政府澄清,行政長官的決定會否遭到司法覆核,以及特首發出證明書時會否公布原因。區諾軒亦同意法律顧問的憂慮,即「特首證明書」關卡客觀上會令《逃犯條例》原有程序無意義,亦會剔走立法會監察角色的程序。
另外,區諾軒指出,法律顧問信件沒有提出,但值得社會留意的是,今年1月通過的《逃犯(法國)令》是現時已通過但未生效的移交逃犯協議附屬法例。政府應從速解釋討論港法協定時,法國是否已經知悉港府有意將引渡安排涵蓋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