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5-03 17:21
法律顧問:法案委員會可自行決定採納內會指引
立法會內會明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建制派聯署要求根據《議事規則》,向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而民主派早前就此向立法會法律顧問提出問題要求澄清。
法律顧問回應稱,若內會通過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根據《議事規則》,法案委員會須考慮有關指引,但不會自動適用,法案委員會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採納。
法律顧問表示,現時《內務守則》只就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上選舉主席的程序制訂條文,而《議事規則》賦權法案委員會決定行事方式及程序,並非賦權法案委員會主席或主持選舉主席的委員作出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