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9-04-29 15:49

湯家驊:陳同佳洗黑錢案判刑重

放大圖片

涉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承認4項洗黑錢罪,下午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9個月。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判刑算重。

湯家驊預料,扣減已扣押時間及假期等,陳同佳仍需在港服刑10至11個月,相信議會可在這段時間內完成審議修訂《逃犯條例》,令香港可就台灣殺人案件作出引渡。

代表陳同佳的大律師梁耀煒對刑期輕重,以及會否擔心陳同佳被引渡,均一概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