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4-29 15:10
促使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早前承認4項洗黑錢罪,高等法院今判處被告陳同佳合共29月監禁。
被告代表律師庭後表示,未收到其當事人要求上訴的指示。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陳同佳,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4項洗黑錢罪。控罪指,陳同佳在2018年處理潘曉穎的財物,包括提款卡、數碼相機、智能手提電話、二萬元新台幣及約二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