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財經 | 2019-04-26 11:15
共同社報道,東京地方法院昨日駁回地方檢察廳特搜部不服批准日產前會長戈恩(Carlos Ghosn)再次保釋而提出的申訴。戈恩繳納了5億日圓(約3500萬港元)保釋金,並於當晚結束22天的拘押。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稱,地方法院認為戈恩有可能銷毀證據,但基於公審準備的影響及戈恩健康狀態等而批准保釋。此外,保釋附加了戈恩未經法院批准不得與妻子接觸的條件。
有分析表示,禁止與家人接觸成為保釋條件的情況很罕見。而戈恩亦通過在美國的代言人表達強烈不滿,稱「太殘酷,且沒必要」。
戈恩辯護律師弘中惇一郎透露,除禁止與妻子接觸外,保釋條件還包括禁止出境、限制使用手機等與3月6日獲得保釋時相同的條件。戈恩第一次保釋時已繳納10億日圓保證金,加上此次則增至15億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