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4-18 16:05
政府今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就提供過渡性房屋的土地申請,免收豁免書費用、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藉此促成更多由民間主導和倡議的過渡性房屋項目,以紓緩正輪候公屋或居於不適切居所家庭的困境。
發言人指出,如欲提供過渡性房屋的非政府機構,須獲得運輸及房屋局對有關項目的政策支持,並與局方就項目的營運細則,包括租務安排、管理及服務責任,以及項目終結時的妥善安排等簽署協議書,作為地政總署寬免收費的先決條件,以期相關項目能為租戶提供可負擔租金,並盡可能自負盈虧。
由民間主導及倡議的過渡性房屋項目,至今已提供600多個單位予有需要家庭。政府已加大力度,包括考慮讓非政府機構使用臨時空置的政府土地和樓宇,以及容許私人非住宅土地和樓宇改變用途,以推出更多的過渡性房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