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4-17 14:48
由中小企組成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召開記者會,反駁有報章指八成中小企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表明商界會在有條件下支持修訂,即將條例所適用門檻由香港法院可判處3年的罪行,提高至可判7年刑期罪行。
召集人沈運龍強調有需要立法處理引渡安排,但認為亦需要有清晰監管,希望香港法庭可以把關,認為將可移交標準提升至在港可判7年罪行,可以令修訂針對嚴重罪行,而不會觸及與商業糾紛相關罪行。
召集人成員陸地稱,早前會議上讓商界代表投票,通過有條件下支持修訂草案,亦投票選出向政府要求提高處理移交申請門檻,至判處7年以上罪行。問及政府剔除9項商業罪類商界是否「收課」,陸地認為反映政府已讓步,但指有個別人士當然想爭取更多,如設追溯期限。
召集人成員陳其鑣強調政府剔除9項罪類不是優待商界,因為一般市民都會誤墮法網,又稱法律只是文字,最重要是如何執行,透露早前與保安局會面時,獲局方承諾依照程序處理移交申請。
立法會議員、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表示,會在法案委員會就提高移交門檻提出修正案,但未表明自由黨的投票取向。而對於民主派提出以「日落條款」處理,他則稱未與對方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