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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00:00

佔中案

官指公眾妨擾罪不致寒蟬效應和平示威阻礙合理否 須考慮他人權利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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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其中一項主要爭拗,是政府引用普通法的公眾妨擾罪提告是否存在過度檢控。多名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均質疑,普通法的公眾妨擾罪在法律上有不清晰及可能違憲。 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昨在判詞多番強調,法庭考慮和平示威所造成的阻礙是否超越合理界線時,必須以《基本法》保障的言論、集會及示威自由為前提,並引用本港終審案例指出,這條界線不能過於狹隘至損害憲法權利。他不接納辯方所言,公眾妨擾罪會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陳官解釋,公眾妨擾作為普通法罪行,在2005年英國Rimmington案已對其犯罪行為有所定義,包括須證明被告行為不被法律允許,及有關行為會妨礙公眾行使普遍權利。 本案案情涉及在佔中期間的違法堵路 ...

(節錄)全文共101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