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00:00
丁屋政策發展及爭議
1972年
港英政府推出小型屋宇政策,旨在「讓鄉郊地區村民可以在條件較佳、安全、面積較大、較永久而衞生標準有所改善的樓宇居住。(在該政策下推行的措施)屬臨時措施,以配合全面規劃新界鄉郊發展的主要工作。」
1978年
政府發現有原居民藉建丁屋圖利,曾暫緩部分丁屋申請。
1980年代
時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劉皇發,爭取把原居民權益寫入《基本法》,即後來的第40條:「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
1994年
時任立法局議員陸恭蕙提出《新界土地(豁免)條例》,爭取讓女村民都可獲丁屋權,但被否決。翌年制定的《性別歧視條例》附表訂明,因小型屋宇政策而產生男女之間的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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