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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00:00

大律師公會抨政府補漏洞說法誤導質疑修逃犯例授特首全權決定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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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天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大律師公會昨日第二度就《逃犯條例》修訂發表聲明,指出現行單次個案移交安排不適用於內地,並非政府所指「漏洞」,批評港府主要官員多次誤導公眾。公會又認為,政府剔除9項可移交罪行,所提供保障只屬「假象」,內地當局仍可憑其他罪名要求遣送疑犯。 李家超:做法仿效英加等地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說,由於現時沒有法例處理台灣殺人案,即使以個案移交方式,根據現有《逃犯條例》亦操作不到,如果現實上無法處理此類嚴重案件,他覺得這是漏洞,續稱現有《逃犯條例》不適用於香港以外中國其他部分,其中一個原因是在回歸時已講明香港將與內地商討移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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