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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4-02 16:53

李家超力言逃犯條例確存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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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就《逃犯條例》例訂草案發出聲明,批評特區政府多次提到現行法例有漏洞的講法是誤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說,政府在立法建議文件經已清楚講出,現時沒有法例容許特區政府處理台灣殺人案,而現時的個案移交方法,根據現有《逃犯條例》,是無法操作,如果現實無法處理這兩個問題,的確是漏洞。

李家超又指出,有人將立法建議講成專門為內地設計並不正確。他續稱,由於逃犯是必然涉嫌犯事才會被通牒,所以《逃犯條例》修訂必然有追溯期,處理過去發生的罪行,但他未有回應設立多長的追溯期。

對於大律師公會發聲明提到,港府未有於《逃犯條例》中包括中國為可移交地區,因為中港司法制度差異及對內地法制不信任,而非港府所指漏洞,李家超引述紀錄指,回歸初期審議《逃犯條例》草案時,將中國列為不適用地區是因為當時港府有意與中國訂立長期協議,又指當現行法例未能處理如台灣殺人案的引渡要求,即制度存在漏洞,但他尊重公會意見。

李家超又承認,現時修訂草案將移交程序的門檻降低,他會在法案委員會中解釋清楚理據,又指由建議特首啟動程序是參照了英國及加拿大,而兩國做法一直順暢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