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9-04-02 00:00

審議階段受理機會微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明天才提交立法會首讀,劉鑾雄代表律師在入稟狀引用案例判詞,提出法院在修訂草案生效前釐清重要法律問題,可以促進立法,更表明倘若修訂草案實施,劉鑾雄或面臨澳門不公平的審訊及監禁,要求法庭盡快排期審議。不過,法律學者及立法會議員認為法庭受理機會十分小,因為條例草案仍處於立法會審議程序。 入稟狀指出,修訂草案引伸出清晰、明確的法律問題,盡早透過司法覆核釐清,有助立法,強調法庭處理有關法律問題不但無礙立法,更是促進立法程序。入稟狀又提到修訂草案若實施,涉案人士可在不獲通知下被拘留,加上現行《逃犯條例》訂明,除非特殊情況,否則涉案人士不得保釋,故 ...

(節錄)全文共87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