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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3-30 10:46

李家超:內地將由高層次部委提出移交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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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理解部分人對內地司法制度信心不足,而對修訂《逃犯條例》有意見,曾經與内地方面溝通,日後在移交逃犯方面將作「歸口管理」,不接受地方政府部門提出移交逃犯請求,將由高層次部委向香港提出移交逃犯請求,包括公安部、司法部、法院、檢察院等,相信内地政府有内部制衡和監察系統。

李家超指出,每一宗逃犯移交個案,都需要經過法庭公開聆訊,在作爲第四權的傳媒廣泛報道下,能夠保障移交逃犯過程具透明度,希望社會能夠安心。另外,内地很重視香港提出的意見,強調修例後將嚴謹進行移交逃犯程序,與絕大部分普通法國家做法一致,確保人權獲得保障。

對於修訂《逃犯條例》的移交門檻,由1年刑期增加至3年,李家超表示,主要是因為要確保市民對新制度的安心,亦是以裁判法院處理最高判刑3年的罪行作參考。

他又稱,在移交疑犯的問題上,除了法庭會把關,律政司亦會把關,例如曾經有8宗因為和相關國家無移交協議而拒絕,另有7宗雖然有協議,但因為證據不足或不符雙重犯罪原則而拒絕。